2014年2月16日 星期日

同志哪些權益被忽略 ?

同志哪些權益被忽略 ?

野蓮花訴求:
1.      抗議中華民國(臺灣)政府長期漠視同志權益。
2.      立即通過人權基本法。
3.      立即修改民法,使同性婚姻合法化。
4.      同志權益,全面保障。
7年級生陪伴同志街頭10年,
遊行人數從逾千人到三萬人,同志實質權益究竟多了什麼 ?
臺灣號稱亞洲對同志最友善的國家,卻沒有同志婚姻合法化 ? 臺灣下一步怎麼做,全世界都在看 !
尼泊爾將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,臺灣打算成為第幾個 ?
紐約幾年前通過公民結合法,但直至今年紐約市長依然呼籲給予同志真正的平等選擇! 通過了同志婚姻合法化 !
就算有了伴侶法,沒有婚姻平權就是假平等 !
當異性戀大學生談戀愛的時候,未來所有的婚姻權益等在等著你們 !
但你的同志同學們,卻只能望著不知何時才能異性戀手上,獲得平等權益的施恩 ?
難道要繼續再等待10年? 臺灣社會的未來長怎樣,由我們青年來決定 !

野蓮花青年關注同志權益行動Facebook專頁http://www.facebook.com/wildlotusyouth
主辦單位每天會發一個「同志未獲得的平等權益」
同時徵求大家投稿「同志不平等的經驗」
 希望每天都有人來講自己或是朋友的性別、性傾向受到歧視、差別待遇的經驗

肯定同志、肯定同運

支持伴侶修法、支持人權保障

彰顯遊行訴求、彰顯同志權益

為何需要人權基本法來保障性傾向的平等 ?
人權基本法的重點就是「人權的平等」,裡面很多條因為都提到「性傾向」的平等,如果有基本法保障,才有可能有權利上的全面保障。因為是基本法,本來就是包山包海,就像CEDAW,也是包山包海,因為是基本、原則性的法,這是基本法的特性。就像教育基本法,也是包山包海,但也要通過了,才有後面的各級學校的相關法規、教育法規出現。這會是人權法律的重要里程碑。

野蓮花的支持行動:
  1. 支持臺灣各地同志大遊行,讓直同志、跨性別、同志有機會上街表達對同志的支持。
  2. 支持臺灣各地遊行聯盟遊行主題與所有行動。
  3. 支持亞洲同志透過同志大遊行的過程中自我肯定。
  4. 支持台灣伴侶權益促進聯盟繼續修法與促進伴侶權益。
  5. 支持通過人權基本法,保障不只是同性伴侶權益,更進一步追求性傾向的全面平權,而不是只有伴侶權益上的平權,更追求臺灣各種人權的提昇,不只是同志人權的提昇。
  6. 支持遊行主題被突顯、被看見,支持同志權益的需求被彰顯。

野蓮花的提醒:伴侶法通過之後,明天會更好?[不能只有伴侶法]


1. 保障伴侶關係不等於保障婚姻平權:
伴侶法是提供臺灣人婚姻之外的新選擇,民法真正修正通過之前,不代表真的會讓同性伴侶能獲得平等的伴侶權。在伴侶法通過之前,是否立院在反對團體的阻隢與壓力下,通過只有異性才能組伴侶,而同性間不能組伴侶的伴侶法呢?有了伴侶法保障後,有一些權利還是得藉由婚姻法來保障,所以我們不能只有伴侶法。目前「伴侶法」只有民間草案,我們一定要撼衛包括同性關係的伴侶法 !
2. 伴侶法通過之後,不代表同性伴侶就能順利結婚:
伴侶法通過後,的確會有「文化衝突」的問題 當一個人,決定和「同性伴侶」登記伴侶關係的時候,我們真的每個人都有辦法跟家人說明,什麼叫「組伴侶」或是「共組家庭」嗎?難道要同志伴侶辦喜宴的時候,跟大家宣稱「我們要結婚」(這裡的「結婚」不是法律上的「結婚」)。嗎?還是「我們要成為伴侶」?「伴侶結合」該有喜宴嗎?伴侶喜宴能不能收紅包?該不該有雙方長輩出席?同志處境就會因此改善嗎?
有些人以為「伴侶法保障同志」,「婚姻保障異性戀」,事實上並不是如此不是嗎?
甚至有些同志認為,伴侶法通過後,可以與異性戀婚姻享有相同權益。
 
3. 如果通過了一個不保障同志的伴侶法,也應當支持 ?
就算「伴侶法」沒有保障同性伴侶,沒有能保障與婚姻相同平等的權益,依然要支持伴侶法。
為什麼呢?
因為終究他提供了異性戀更多的選擇,而有可能逃脫異性戀婚姻、隱含男尊女卑、僵化二性分工想像帶來的性別關係,有利於瓦解僵化的異性戀父權關係。但這時候同性伴侶依然被犧牲了。
當伴侶法沒能保障同性伴侶能獲得與婚姻平等的權利,依然要支持,為什麼呢?因為終究同性伴侶有了婚姻以外的另一個伴侶結合保障選擇,某一些制度上的歧視得以免除。

抗議政府性別盲,同志權益等你幫


每年同志遊行的訴求要被看見,但隊伍內的訴求依然多又多,各團體從未乖乖只符合遊行聯盟的訴求,這顯示同志社群各方面的權益都未獲得重視與保障。
體制內的修法與體制外的運動都要同時進行,目前僅有家暴法、性別工作平等法、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性傾向平權,連在社會上受性騷擾都尚未能獲得保障。同志獲得權益少又少,面對歧視多又多?
籲請中華民國(臺灣)政府重視同志權益,全面交還同志平等權益。

臺灣同志遊行歷年來訴求包括
「看見同性戀」(2003) 、
「喚起公民意識:異議公民‧彩虹城市‧花樣主體‧同治國家」(2004) 、
「同心協力101:共同打造沒有言論壓迫、更多元、平等、無歧視的生存環境」(2005) 、
「一同去家遊:爭取同志伴侶權益的合法化,讓每個同志都能擁有組織家庭的自由選擇權利;讓同志的父母及親人能對同志有更深的了解,並進而支持同志!」(2006) 、
「彩虹有夠力:1、反歧視、要平權,同志公民不容忽視。2、展現多元,創意無限,同志最美麗。3、超越藍綠,關鍵少數,彩虹有夠力。」(2007) 、
「展現多樣,驕傲做自己;消除歧視,勇敢向前行」(2008) 、
「同志愛很大」(2009) 、
「投同志政策一票」(2010)、
「彩虹征戰、歧視滾蛋──重新看見歧視:否定兒童及青少年同志的存在就是歧視、對抗性別氣質的歧視、保障感染者與同志人權,消除愛滋歧視、破除同志公民權遭受的歧視」(2011)
  
同志哪些權益被忽略 ? 請參考網站:
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:http://tapcpr.wordpress.com/
台灣同志大遊行聯盟:http://twpride.org/
身為主流種族與異性戀的特權:http://antoniochan-goldlight.blogspot.com/2011/10/blog-post.html
如果可以愛得正大光明 -- 異性戀的特權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flyatwinds/57779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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